【職務名稱】 | 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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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校本部 |
【用人單位】 | 教育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
【刊載日期】 | 1070613 |
【聯絡人】 | 李和青小姐 |
【聯絡電話】 | 02-77343757 |
【電子郵件】 | t05002@ntnu.edu.tw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107學年度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107.6.13公告 一、 名稱及名額: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數名。 二、 學經歷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博士學位或相當等級之文憑。 (二) 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SCI、TSSCI、EI、A&HCI、THCI Core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 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三)新聘專案教學人員應具備條件: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SCI、A&HCI、EI、TSSCI、THCI Core等級之期刊論文。 三、 學術專長: (一) 「心理計量」專長,熟悉心理測驗理論與實務並具備數位化測驗或教育統計、大數據分析專長者優先考慮。 (二) 「諮商心理」專長。 (三) 「教育心理」專長。 四、 應徵需繳交資料: (一) 個人資料表(附件1)。 (二) 相關證明影本(例如:博士學位證書、及其他佐證資料)。 (三) 自傳 五、應徵專任教師者:依據本校研發處-「獎勵特殊優秀人才辦法」規定,新聘人員以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之績效為標準,支給獎勵金每月最高新台幣陸萬元、肆萬元、參萬元、貳萬元及壹萬元不等之獎勵金。(初任助理教授本系將協助申請科技部額外獎勵金每月三萬元、連續三年;國外教授初次回國任教,將協助申請科技部獎勵金最高八萬元、連續三年)。 六、應徵專案教學人員者: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聘任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10點規定:「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表現傑出者,得優先納編」。 七、 申請時間:(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二)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資料請寄: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輔系 田秀蘭主任收(資料請註明「應徵『心輔系專任(或專案)教師_應徵者姓名),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個人資料表」請務必將電子檔傳至聯絡人E--mail: t05002@ntnu.edu.tw。電子郵件主旨:應徵專任(或專案)教學人員_應徵者姓名。 八、連絡人:李和青小姐 (02-77343757;E-mail: t05002@ntnu.edu.tw)。 九、傳真:(02)2341-3865;心輔系E-mail: psy-edu @deps.ntnu.edu.tw。 備註:1. 「※請注意:本校徵才流程依本校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須先經核定員額,故本次徵才尚需俟本校核給教師員額後,始能依核定人數擇優聘之。」 2.應徵者請至本校人事室徵才網站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登入應徵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