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學士或以上學歷。 (二)中英文聽、說、讀、寫能力佳。 (三)具教育部專案計畫行政經驗。 (四)良好溝通能力。 (五)熟悉各項文書應用軟體操作。 二、工作內容: (一)提升高級中等學校英語文成效相關計畫業務。 (二)本署配合2030雙語國家政策相關業務。 (三)高級中等學校英語文相關競賽活動(含外交小尖兵、英語文作文、演講、單字、辯論比賽及暑期英語文體驗營等)。 (四)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半。(可前後彈性30分鐘) 五、薪資: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學士級月支薪額新臺幣32,470元;碩士級月支薪額新臺幣37,135元。(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六、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填履歷表(含照片)並檢附相關學、經歷證書影本等佐證資料,於110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寄至yvon1010@ntnu.edu.tw,信件主旨請務必註明「應徵教育部國教署專案計畫助理— (姓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案聯絡人:何小姐、電話:02-77495753。 【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資料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履歷資料經審核後,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亦不退還。 三、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可上本校人事室網頁查詢)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