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名稱】 | 行政類短期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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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校本部 |
【用人單位】 | 圖書館校史經營組 |
【刊載日期】 | 1100727 |
【聯絡人】 | 黃靖斐 |
【聯絡電話】 | (02)7749-5278 |
【電子郵件】 | huangcf@ntnu.edu.tw |
【誠徵約用人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史特藏組誠徵行政類短期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一、職稱:碩士級行政專員 二、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 三、名額:1名(視成績得增列備取人員3名,候補期間6個月) 四、資格條件: (一)碩士(含)以上,國內外文學、歷史、博物館學、圖資檔案學等相關研究所(不限)畢業。 (二)具備英、日語能力與計畫、特展執行、數位典藏、圖書館特藏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熟識Microsoft office、網頁、繪圖與影像處理等軟體操作者尤佳。 五、主要工作內容: (一)辦理校史特藏計畫或特展執行、資料文物徵集、典藏、推廣、應用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電子檔案管理、數位典藏、展覽規劃執行、文案撰寫與口述歷史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一般文書行政及庶務性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薪級表」支薪,碩士級薪資為新臺幣37,241元。 七、工作期間: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及格後,續聘至111年7月31日止(惟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原被代理人員如提前復職,職代即應離職)。 八、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 九、應徵方式:意者請於110年8月4日(星期三)前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簡歷表(附照片)」(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http://hr.ntnu.edu.tw/download/download.html/約用人員/「約用人員簡歷表」下載使用)、自傳、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huangcf@ntnu.edu.tw,主旨請寫「應徵圖書館校史特藏組職務代理人-OOO(姓名)」。 十、聯絡人:圖書館黃靖斐組長,聯絡電話:(02)7749-5278。 十一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二)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依本校108年1月30日師大人字第1081001592號函示,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