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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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短期約用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校本部
【用人單位】 圖書館
【刊載日期】 1130923
【聯絡人】 蔡翠璧
【聯絡電話】 02-7734-5202
【電子郵件】 ttb@ntnu.edu.tw
 一、工作內容:

(一)中日文圖書書目之購前查證、複本控制與彙整製作訂購清單

(二)中日文圖書招標及採購

(三)中日文圖書書目資料轉檔、預編及產生館藏記錄

(四)中日文圖書採購經費控管、核銷與統計

(五)讀者薦購回覆及處理

(六)西文圖書資料加工(貼條碼、上磁條、驗收、移送)

(七)採購本校參與電子書相關聯盟圖書(中文)

(八)中文電子書招標及採購

(九)視聽多媒體資料招標與採購作業

(十)協助辦理「臺灣學術電子書聯盟」採購相關事宜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

(一)自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29日止。

(二)本職缺屬短期約用職務代理人,原留職停薪同仁復職時,本職務代理人即應離職。


三、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 (新進行政類約用人員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新臺幣32,467元;以碩士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新臺幣37,241元)。

     

四、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圖書資訊學系所或相關學系所畢業。

(二)具圖書館工作經歷與圖書採購經驗者佳。

(三)具英文能力與服務熱忱者佳。 

(四)具公文寫作能力,熟稔Microsoft office各項軟體操作。

(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五、應徵方式:

請於113年10月4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含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電子郵件寄至:ttb@ntnu.edu.tw,並請於主旨註明「應徵圖書館館藏發展組短期約用職務代理人_姓名」,本校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不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