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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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專案助理
【工作地點】 校本部
【用人單位】 師大美術館籌備處
【刊載日期】 1100821
【聯絡人】 林佩君
【聯絡電話】 7749-7791
【電子郵件】 silvana@ntnu.edu.tw
一、工作內容/
1. 藝術科技轉譯專案計畫管理、執行。
2. 藝術科技轉譯學習活動策畫、執行。
3. 美術館國際展覽研究規劃與專案管理、執行。
4. 協助辦理美術館觀眾發展策略及活動。
5. 其他相關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應徵資格條件/
1. 學歷:碩士以上
2. 經歷:有專案工作經驗或能力者優先
3. 領域:藝術管理、文化行政、藝術史、科技藝術創作、設計、文創、外文等相關系所優先,其他系所亦可。
4. 語文能力:中英流利,英文讀寫中上,須能跟外國專家學者溝通聯繫為佳(請附上英文能力檢定證明)
5. 對世界具好奇心、負責任、行事熱忱、能獨立執行專案、態度積極且行政協調溝通能力佳。
6. 此為專案助理,須至少能工作一年以上,穩定性高者尤佳。

三、工作地點/師大藝術學院美術學系館,師大美術館籌備處臨時辦公室(臺北市大安區師大路一段1號4樓405-1室)

四、工作時間/08:30至17:30,周休二日(若有配合計畫業務執行,依勞基法調整或補休)

五、工作待遇/依據國立台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

六、工作性質/全職(專案助理)

七、可上班日/起聘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八、報名方式/
1. 報名日期:請於110年8月30日(一)17:00前,將個人履歷及相關文件電子檔mail至silvana@ntnu.edu.tw,並請於信件註明「主旨:應徵專任助理-(姓名)」(一律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 檢附文件電子檔:
 (1)個人履歷及自傳(請附上清楚頭像之個人照),以不超過3頁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英文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學經歷或技能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以不超過3頁
3. 經書面資料審查後,擇期通知面試甄選,不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