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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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短期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工作地點】 校本部
【用人單位】 科技與工程學院工業教育學系
【刊載日期】 1120808
【聯絡人】 馬嘉徽
【聯絡電話】 02-7749-3363
【電子郵件】 mika.ma@ntnu.edu.tw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誠徵短期約用人員1

一、職稱:短期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性別:不拘。

三、名額:1名。

四、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位。

(二)熟練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網路操作,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三)具教育、資訊、管理及公共行政等專長背景為佳。

(四)須具備英文能力B1()以上(需檢附證明文件)

(五)具責任感及團隊精神、行政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能不斷自我學習與獨立作業。

(六)接獲錄取通知後可立即上班者。

(七)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五、工作內容:

(一)博士班之學務、課務、招生。

(二)系所人事業務(教師新聘、續聘、升等、評鑑、休假研究、約用人員聘任等相關事宜。

(三)系教評會、各項獎學金會議。

(四)國科會相關業務。

(五)中國工業職業教育學會相關事宜。

(六)其他系所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新進行政類約用人員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級為33,782元,以碩士畢業學歷進用者,薪級為38,750元。

七、聘期:自實際起聘日113630日止。

八、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辦公室。

九、應徵方式:

本職缺請以本校徵才系統報名,請於112930日前至本校首頁徵才公告徵才網站加入會員後輸入「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述」等資料儲存並上傳身分證、學歷、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應徵本職缺。

十、聯絡人:工業教育學系馬小姐,聯絡電話:(02)7749-3363,聯絡信箱:mika.ma@ntnu.edu.tw

十一、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參加面試(面試時先實施人格及智力測驗),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增列備取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