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名稱】 | 管理學院國際事務專任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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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校本部 |
【用人單位】 | 管理學院 |
【刊載日期】 | 1131206 |
【聯絡人】 | 陳怡靜 |
【聯絡電話】 | 02-7749-3290 |
【電子郵件】 | lmolm042@ntnu.edu.tw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徵聘國際事務專任助理 一、名額:正取1名。 (視成績得增列備取人員至多3名,候補期間4個月,期滿未獲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性別:不拘 四、待遇 : 1. 學士級35,200起薪、碩士級40,200起薪,得視工作表現按資歷調整。 2. 起聘日期依實際到職日為準。一年一聘,將視專案需要及工作表現延長聘期。 3. 依照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作酬金支給標準,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按到職比例計算)。 試用期3個月,視工作績效與業務需求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時間 : 週一至週五8:30-17:30。 六、休假方式 : 週休二日。 1. 主動學習、具團隊合作及獨立作業能力、良好中文口語及文書溝通及社交能力、高度責任感、配合度及抗壓性,肯學習,並能配合業務所需彈性加班。。 6. 獲錄取通知最早起聘日為114年1月1日能上任。 八、工作內容: (一) 學院國際化相關業務: 九、應徵方式 : 意者請檢附
十、收件截止日期 : 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17:00。 4.另依本校108年1月30日師大人字第1081001592號函示,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